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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时设计备案

2019-12-05 来源:重庆开达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这一规定在我国环境立法中通称为“三同时”制度。它适用于在中国领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含小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其他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建设项目和自然开发项目。它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相辅相成,是防止新污染和破坏的两大“法宝”,是中国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化、制度化。
重庆市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设计图说清单
设计图说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图件(可合并)
1. 全厂总平面布置图
2. 主要污染治理设施平面布置图
3. 污染治理工艺流程图
4. 厂区排水管网图
5. 风险源分布及防范措施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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